2012年8月29日 星期三

吃飯

用兩根細長的筷子夾取碗中食物,接著不緩不急地放入嘴裡—
這有多麼優雅?

大概從高中時代開始就加入外食族的行列:泡麵、雞排、燒烤、便當,遑論各式手搖/.罐裝飲料,以及後來逐漸普遍的微波加熱食品,每一天沒有不碰個幾樣,有時甚至餐餐以其果腹。

這樣的飲食習慣,方便俐落無負擔,不需費神採買又無需洗碗筷。吃飯嘛,能飽就好,不是?

這樣的速/外食習慣要直到去了愛爾蘭,才有了根本性的改變。
因為外食很貴(小雞肉卷也要約台幣80),我只聽說過只有有錢的美國(胖)人才會餐餐叫pizza或是到外面吃飯。另外就是校園附近餐廳很少,扣除校園裡的學生餐廳、咖啡廳,方圓1.5公里內可用餐的地方應該不到5處。

在客觀條件不允許的狀況下,我也開始學著下廚。
還記得初到愛爾蘭時煮的第一碗麵:清湯燙麵加上幾片綠菜葉,連醬油調味都沒有(沒買到)。我當時煮完還沾沾自喜,以為自己也許有著不為人知的廚藝長才,現在想起來也真好笑。慢慢地,看著室友會用烤箱烤馬鈴薯、南瓜(squash)、千層麵、餅乾,會煮義大利麵(紅醬、白醬、青醬),每到用餐時間,廚房就是一堆人忙進忙出,各種食物的香味四溢,讓我總有輸人不輸陣的感覺在。市場逛久了,我也學著開始學習一些食材的知識,了解甚麼是diced/sliced/shreded牛肉,試著去分別絞肉裡肥/瘦肉的比例、適合烹調雞胸肉的料理,懂得mozzarella/mascapone/parmesan/cheddar/gouda cheese間的差異跟用途。

雖說「君子遠庖廚」,但讀書人除了「亦狂亦俠亦溫文」之外,也要亦會下廚。偶爾炒幾道菜,好讓親朋好友有機會坐下來吃吃聊聊,豈不快哉。

出國前聽朋友說她做菜加鹽斟酌份量是用「聞」的,光靠嗅覺就能知道這道菜是淡而無味或是鹹得令人五官都擠在一點上。當初覺得她大言炎炎、騙騙我這門外漢。等到我下廚一段時間後,才瞭解到的確可以從浮出的香氣中判斷食物氣味的濃淡。從鍋底蒸騰而出的水汽中,可以嗅出食材間的和諧程度。在不斷翻騰、攪拌、揉合的過程中,醬汁、香草、香料、蔬果跟肉類在顏色跟氣味搭配上可以變化出千萬式樣,而這正也是下廚最令人開心的時刻。

我喜歡招待朋友們到家裡吃飯,儘管前置作業要忙上兩、三小時(光是做張蔥油餅就要先和麵、撖麵、發麵、切麵後再撖成餅)。等時間一到,就會緊張的看錶,等著門口傳來「叮咚」的門鈴聲。進門後,賓主互相擁抱、道好,接著幫眾人掛外套、招待入座,而我把握時間衝回房間換上襯衫,再回廚房一道一道將菜上齊。待眾人皆準備好,先把大家帶來的紅酒一一開了;有時女士們偏好稍帶果香甜味的cider,而男人們也會拎著成串的啤酒,準備開飯前先小酌一番。有什麼能比看著自己的好友、愛人,和樂融融地吃著自己費心準備的食物還令人愉悅呢?

回台灣之後好像少了這種閑情逸致,也少了個對象讓我揹著大背包走上兩小時的採買之途,回家後一刀一刀切著蘿蔔絲、手撖麵團,將肉塊挑筋、片好;或用米酒加醬油增色提鮮,或備齊蔥段、薑片、蒜末來大炒入味。還要先把碗盤箸匙先依照大小、用途擺好,若吃西餐,還要換上湯匙刀叉,並另外放上胡椒、鹽罐以供調味。接著把紅酒一開,「波!」,看那暗紅酒液在杯底形成漩渦後,接著飄出淡淡葡萄香,接著開動!

現在想好好吃頓飯,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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